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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道教协会近几年工作
来源:温州市鹿城区道教协会 点击次数:84 时间:2023/4/4

      鹿城区道教协会成立于2000年9月16日,区道协在鹿城区委、区府、区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民政局的领导关怀下,在市道协的指导下,以《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令、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道教宫观规范化管理工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道教与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鹿城区道教协会机构齐全,设有:会长室、副会长室、秘书室、办公室、财务室、教务组、平安组、教产组、文化研究室、后勤组、打字室等机构,人员上下团结一致,分工明确,每天都有9人值班,上班考勤表制度,实施主义议事制度、集体保持领导制度、共同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及时能了解宫观和教职人员所反映的工作要点,依法维护道教徒的合法权益。
鹿城区道教协会在陈高乐会长带领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进道教规范化管理,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努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方针和道教基本知识,引导道教徒正信正行。对宫观的消防、食品、财务、卫生、建筑物等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对教职人员“五证”管理,玄范清规和道教风建设。
  我会2001年开展道教各宫观规范化管理提出:四个制度、七点规定、八个要求。 四个制度:一、监院职责;二、宫观管理守则;三财务管理制度;四、消防安全制度。
监院职责:
   一、团结宫观道众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遵守国家《宪法》、法律,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宫观合法权益。
二、主持本观全面工作,对观内多部门负有检查、监督、指导的责任。
   三、组织和实施本观的重大决策,年度计划主管财务审批。
四、带领管理组人员,组织道众学习时事政策、道教知识、收集整理道教资料、开展道教文化研究。
五、带领管理组人员,保护和维修宫观建筑、文物、园林,搞好宫观安全消防卫生,维护宫观秩序。
六、与管理组人员共同商讨、建立健全多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经济民主。
七、与管理组人员一同,搞好宫观自养,组织道众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多做社会公益事业。
宫观管理守则:
为了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宗教活动正常化、宫观管理规
范化,根据国务院426号令《宗教事务条例》,中国道教协会《关于宫观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温州市道协管理几项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宫观管理守则如下:
一、 道众必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
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二、 各宫观要严格遵守国家户籍管理规定,宫观不得收留不明身份
的道士及其他人员。外来道士到宫观挂单,必须具备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无证件者,不能给予挂单。
三、 宗教活动必须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
行。宗教活动的规模、时间和次数以不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为原则。在宫观搞宗教活动,需经管理组同意。
四、 教职人员必须具备五证(教职证、会员证、上岗证、身份证),
正一道士者,还需具备正一道士证,举行宗教活动要有介绍信。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时,要衣冠整齐,佩戴上岗证。
五、 凡宫观管理组人员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不履行管理义务,则
当自动退出组织论处。
六、 宫观内不得搞跳神、赶鬼、扶乩等封建迷信活动。如有发现,
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组负责人责任。
  七、 海外的道教信徒可按照有关法规在开放宫观过宗教生活,宫观
在与国外和港澳道教界交往中,应遵守互相尊重、互不隶属、互不干涉的原则。
  八、 坚决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 凡举行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包括时间在三天以上,人数在500人
以上大型活动),要提前一个月上报区道协和区民宗局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 宫观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财务管理和治安消
防管理另制定条例。
  十一、 宫观要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多做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与社会
主义社会相适应。
财务管理制度:
一、宫观必须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宫观要建立和健全财会制度和财会手续。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财务检查。
二、宫观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切报销单据必须经过经手和证明人签字、负责人审批,要先批后报,杜绝不批而报。
三、对任何暂支款,需经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付汇。
四、做好现金帐目登记,月底结帐时将票据汇总好,做到日清月结。
五、宫观日常生活开支,由负责人审批,重大开支需经管理组集体研究决定,凡不符合报销手续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六、切实保管好现金。超过千元以上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少量现金由出纳自行妥善保管,银行开户一律使用宫观名称,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款,严禁公款私存。
  七、切实加强对财务印鉴、发标及银行支票保管,以防遗失。
  八、宫观的一切经济收入都必须纳入财会帐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占有或无偿调用宫观财物和资金。
  九、宫观的一切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都必须登记造册,统一管理。遵循量力而行,节约使用的原则。
  十、会计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做好本观账务和财务公布及相关资料保管工作。出纳职责:在组长领导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做好与本观有关的资金收支及相关资料保管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宫观财产不受损失,宫观要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文化部、公安部发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特制订条例如下:
   一、 宫观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规定,建立岗位责任制,接受消防部
门的指导。
   二、 宫观必须完善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备有消防用水。并且
大家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且由指定人员保管,作好灭火器材检查工作。缺乏水源地方,要增设消防水缸,修建蓄水池,要保证消防通道出入口的畅通。
  三、 宫观必须加强对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物品的管理,及
时检查。宫观内电器设备不准私自移位或安装,发生故障应由专人修理。
 四、 必须在指定地点燃点香烛。严禁在非规定地点乱燃点香烛、焚
化冥纸。严禁乱放鞭炮。
  五、 香火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对各灯山剩余蜡烛头及余香火要做
好清理后方可离岗。
  六、 如发现火警苗头,应及时向119报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全宫观人员积极采取灭措施。
七、 加强夜间巡逻,责任到人。
   七个规定:
  一、 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以祖国统一大业为中心,在平
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接待工作,树立道教宫观形象,争创全省先进红旗单位。
  二、 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 遵纪守法,严守教理、教义、教规、清
规或戒律,清规玄苑,道俗有别。
  三、 要树立道德、为人慈善、礼义待人,不能苟求名利、贪慕虚荣。
  四、 积极做好教内外社会慈善事业。
  五、 财务管理要来清去明,严格审批,做好日清月结,严格遵守财
务制度。
  六、 宫观要清静庄严,负责人要做好稳定团结工作,虚心地对待道
众和信教公民,树立道教形象窗口。
  七、 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以防为主、以消为辅,严格遵守国家安全
消防条例。
  八个要求:
  一、 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认真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六大会议精神,深刻理解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质内涵。
  二、 要纯洁信仰,端正道风,坚持以道为本、以德为行,严格遵守
道教规戒仪范,爱国之心不移、奉道之心不二。
  三、 宫观必须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各司其责,责任明确。
  四、 宫观建筑和神像布局,必须符合道教宫观建筑风格、特色,力
求清静、庄严、恢弘、肃穆。
  五、 实施持证上岗。宫观管理人员必须有师承法派,并具备公民身
份证、道协会员证(或居士证),宫观管理工作证和上岗证四证,全真道士 必须具备:公民身份证、道协会员证、教职人员身份证和上岗证等四证。正一派道士必须具备:公民身份证、道协会员证、正一道士证、教职人员身份证和上岗证等五证。
  六、 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举行。斋醮法事、科
仪、音乐、道装必须依科举行,谨防道释不分或勾结巫婆神汉搞封建迷信活动。
七、凡是要举办非通常宗教活动,要严格遵守鹿城区宗教局(2002)10号文件精神,办理审批手续。
八、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道教形象。
2002年,区道协要求各宫观继续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即:四个制度、七个规定、八个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道教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区道协在去年开展道教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在每次学习时,反复强调各宫观要严格按照区道协制定的四项规章制度《宫观管理守则》、《监院职责》、《消防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继续深入规范化管理工作,并把它制成铜牌悬挂在墙壁上以便学习、执行。
在每季度一次的学习会上,都有道教基本知识的内容,如道教历史、道教教理教义、道教神仙等。通过学习,增进了大家对道教知识的了解,开拓了知识面,懂得了道教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包罗万象。6月份,区道协组织本区宫观负责人98名,参加在横渎水心道观温州市道教协会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对他们进行道教知识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考试,结果98名宫观负责人全部考试合格,领取了结业证书和宫观管理工作证书。通过培训,提高了宫观管理人员的道教知识、管理水平、整体素质,为更好地开展宫观规范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3年,区道协对各宫观提出“四化”管理工作,即:宫观管理规范化、财务制度民主化、宗教活动正常化、宫观形象标准化。
  2004年,鹿城区道教协会加强对各宫观进行“八比”活动,即:比思想、比平安、比管理、比素质、比团结、比民主、比实干、比适应。
  2005年,区道协召开“创新发展,平安和谐”研讨会,并提出:三学、三讲、三抓、三比,即:1、学政治、学文化、学管理;2、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3、抓规范、抓道风、抓队伍;4、比创新、比管理、比适应。
  (一)、学政治、学文化、学管理
 1、学政治:认真学习国家宪法、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重要时事政治、国际形势。全面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依法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学习道教知识、道教历史、道教教理教义、道教神仙、道教经典、道教动态。提高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坚持“四个维护”,基本行为准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学文化:社会在进步,科学在发展,学习在更新,道教文化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具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的古老文化,道教文化不管在社会学、哲学、军事学、医学、养生学等都为当时的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因此,我们要继承和发扬道教的优良文化,不断地挖掘整理古老道教的文化精粹,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对传统的文化要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现代科学的日新月异发展,为现代社会文明建设服务。
3、学管理:道教对道教徒、宫观的管理历来有一整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比如斋醮法事、师承派别以及全真道与正一道的规戒制度等等,鹿城区道教协会根据中国道教协会《关于道教宫观管理施行办法》,结合鹿城区各宫观的具体特点,对宫观管理人员“四证”管理、教职人员“五证”管理。使道教宫观管理和散居正一派道士的管理制度更加走向完善,要求他们严格监督,坚持学习,提高素质,学会管理,树立道教形象,弘扬道教事业。
(二)、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
 1、讲大局:个人要服从集体,局部要服从整体,一切要从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为出发点。教职人员要以宫观利益为重,宫观要以道协组织为重,道协组织要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重,树立顾全大局的思想观念,关注社会,关爱人类,献出爱心,为社会分忧。
2、讲团结:老子曰:“尊道贵德、顺应自然、慈爱宽容、行善劝善、崇俭抑奢,等20个字”。团结就是力量,要精诚团结,共同协作,办事要开诚布公,胸襟坦荡,如遇工作意见分歧,通过组织妥善解决,共同认识,团结一致,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护道教界和睦与社会和谐,树立道德风尚。
3、讲稳定:国家讲稳定,社会讲和谐,道教同样要讲稳定,宫观的建设、从事安排、管理制度必须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能朝令夕废,莫衷一是,要营造良好完全的工作氛围,采取民主集中制。重大事情集体商议,领导决策,同心同德,安全统一,搞好宫观的稳定团结工作。
(三)、抓规范、抓道风、抓队伍
1、抓规范化管理:鹿城区道教协会自2001年开始实施道教宫观规范化管理工作。制订了“监院职责”、“宫观管理守则”、“财务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四大制度和七点规定、八个要求的规章制度,以及正一派道士宗教活动“五证”管理制度。宫观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宫观建筑和神像布局,严格遵照道教风格特点规划,取缔了门神、文武判官,使鹿城区道教活动场所走上正常、规范、健康的轨道。
2、抓道风:党讲党风建设,道教讲道风建设,只有加强道风建设,才能树立道教形象。鹿城区道教协会经过四次对道教徒的培训学习,提高了教职人员与管理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教育严格遵守道教的清规戒律,真正做到学道、信道、修道、行道、弘道、斋醮、法事、音乐、服装、秉教依科奉行。加强教务与消防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道释混杂或其他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纯洁信仰,端正道风。
3、抓队伍:加强队伍建设是道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鹿城区道协组织“一办四组”领导管理小组,落实片区责任制,增强教务管理力度,狠抓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了各项管理水平,为更好地培养道教人才,开展宫观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比创新、比管理、比公益
1、比创新:为了更好推进鹿城区道教规范化管理进程。根据温州市道教协会实施“八比”竞赛结对工作。区道教要求各宫观参与竞赛活动。实施区道协提出的“三学、三讲、三抓、三比、”工作。发展要有新思路,管理要有新办法,工作要有新成效,参与年度评比先进活动场所。
2、比管理:一个单位或宫观能否健康发展,管理制度至关重要。为了推进鹿城区各宫观管理走上正常、健康、规范发展轨道,实施宫观互相评比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区道协的“八比”、“四化”工作,并不断地完善深化,互相督促,共同提高,发展光大道教事业。
3、比公益:比公益就是比贡献,奉献爱心、回报社会、扶贫济困、助学兴教、修桥补路、关心生命、关注社会,都是道教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道教界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具体表现。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爱国主义觉悟,为道教事业多做贡献。、
  2006年区道协分片召开“管理经验交流会”,鹿城区道教协会以不断的发展为创新,进一步加强对各宫观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鹿城道教界的品位。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区道协将分片召开“管理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宫观做好以下加强六个建设方面的工作目标:1、加强信仰建设;2、加强道风建设;3、加强平安建设;4、加强法制建设;5、加强人才建设;6、加强文化建设。
  (一)、加强信仰建设
  信仰建设就是要树立正信正行,严持道训,广大道教徒要通过对教理、教义的学习,尊道贵德、严谨修持、淡泊名利、纯洁心灵。道教信仰即指人们对道教极度崇拜和尊重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信念和追求。信仰建设是宫观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宫观赖以传承与发展的基本条件。道众的信仰问题直接关系到宫观神圣所在,直接关系到宫观自身的形象和对社会的影响,这是宫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形容教徒的信仰时,所用的词是“虔诚”,宫观里之所以能有大批的信教群众,之所以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捐献,主要是因为人们都相信宫观及道士能够为虔诚的信士消灾、赐福、祈祷平安,这是宫观吸引信教群众的基本条件。假如道众的信仰不够虔诚,那么这个宫观里的各种文化就得不到信教群众的认同;假如道众的信仰不够虔诚,那么他们就很容易产生利益之心,以致出现各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等现象。但是虔诚不等于规范,规范是需要制度约束,并配合进行相应的知识学习和具体的训练措施。对于道教来说,不规范的行为不仅仅是信教群众,也是许多年纪很大,入道时间较长的教徒,也会发生许多不规范出错的情况。比如:正一道士不经过授录,那么对授录的一整套仪规就不会了解的很清楚,全真道士未接受传戒,那么对于戒坛的各项仪规科范也不会清楚。所以道教宫观是有责任去引导规范教徒和信教群众之行为。道教正一派的道士要按照正一派的规范要求,全真派道士要按照全真派的规范要求,各自整合教派内部的内容和信仰行为,有利于引导和促进道教进一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利于道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道风建设
道风建设就是要教职人员和宫观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如法如仪、率先垂范,抓好道风建设,创建文明宫观,自觉遵纪守法、严持戒律、弘道利人,才能树立道教形象。道风是信仰的外在表现,严肃道风是提高道众素质的基本要求。应当认识社会主义道德与文化思想素质的提高,正是反映新历史时期对道风的要求;同时道风建设也是维系宫观运转及传承发展道教优良传统的重要保证,更是提高教职人员与管理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严格教育教职人员要遵守道教的清规戒律,真正做学道、信道、修道、行道、弘道、斋醮、法事、音乐、服装、秉教依科奉行。严厉打击道释混杂或其它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纯洁信仰。端正优良的道风,是具有民族美德修养的表现,它不仅规范道众的个人言行,而且必然会影响社会,影响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树立高尚的道风不仅是道众应尽的本分,而且对促进社会精神文化,稳定社会,都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因此,树立良好的道教风范,对人们关注道教、认识道教和传扬道教文化都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加强平安建设
平安既是和谐的基础,更是做好平安场所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推进平安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关键在力度。宫观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保平安、促和谐的重大责任感,强化组织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宫观建设,为建设和宫观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平安,可以利国、利民、利教、利观,才有社会和谐。创建“平安场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道教传承发展的可行之路、必由之路,也是必然之路。为了加快推进道教与各宫创建“平安场所”的成效,主要对道教宫观的消防安全、宗教活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建筑物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以确保道教活动场所真正成为“平安场所”。
(四)、加强法制建设
  法制意识就是道教徒要加强法制教育,增进公民意识。法制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行为准则的集中体现。我们道教徒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制所包涵的宪法、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自觉的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这既是道教界与全国人民在政治上实现团体合作的基础,也是在信仰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基础,更是引导和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最根本、最有效、最积极的途径。
(五)、加强人才建设
人才建设是立教之本,是道教传承和发展的关键。培养人才是道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薪火相传的重要举措,也是道教界当前最紧迫的任务。随着道教事业的发展,我们清楚地认识到道教事业的发展,人才是关键。要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熟识道教理仪,严守道规戒律的道众队伍,我们要采取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从思想觉悟和宗教素养两个方面提高道教徒的整体素质。要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出一批热爱祖国,接受党和政府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能联系信教群众的,有较高宗教造诣和修持者,具有一定现代文化知识和管理才能的道教人才。
(六)、加强文化建设
道教本身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化宝藏,是我们自己特有的精神文化遗产。道教文化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具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的古老文化,道教文化不管在社会学、哲学、军事学、医学、养生学等都为当时的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我们道教徒是道教文化的传承和护持者,有责任、有义务放大视野,认真研究,深入发展道教文化,不断提高道教的文化品位、信仰层次和精神境界,在新世纪树立道教新的形象。因此,我们要继承和发扬道教的优良文化,不断地挖掘整理古老道教的文化精粹,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对传统的文化要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现代科学的日新月异发展,为现代社会文明建设服务。
在区道协的指导下,2006年6月7日,鹿城区道教协会在藤桥太母宫召开“管理经验交流会”。西片区、藤桥、上戌、临江、双潮、岙底41所宫观负责人和教职人员130多人参加会议。另外,藤桥戌浦道观、丁马宫、飞云龙母宫、上戌玄坦观、岙底金鸡潭太阴宫、临江外垟观等负责人踊跃发言,他们表示今年继续开展规范化管理道教宫观,要以创新理念,总结经验、开拓进取、服务社会。2006年7月11日,鹿城区道教协会在七都太阴宫召开“管理经验交流会”。七都片、蒲州、杨府山30所宫观负责人和教职人员200多人参加会议。七都太阴宫、胡三观、赤府观、蒲州五显观、双联观等六所宫观先后发言,从信仰建设、宗教活动、人才建设、财务制度、自身建设、服务社会六个方面介绍了经验。尤其是七都太阴宫用五千言“道德经”全文装饰景观,面目一新,独具风味。体现“宫观管理规范化、财务制度民主化、宗教活动正常化、宫观形象标准化”。
2006年11月18日,鹿城区道教协会在龟湖饭店召开第三次“管理经验交流会”。市区片50所宫观负责人和教职人员110多人参加会议。另外,龙方三港道观、洞桥山上清宫、海坦山山元道观、硃砂宫、金莲道观、上江道观等六所宫观先后发言介绍了经验,汇报各自宫观概况、工作成绩和今后思路,互相交流,进一步探索道教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方法与途径、努力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2007年鹿城区道教协会在龟湖饭店召开“道德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现场会   鹿城区道教协会以不断的发展为创新,进一步加强对各宫观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适应和谐社会。这不仅是推动道教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时代进步的要求,更是继承和发扬道教传统,不断提高爱国主义觉悟,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按照这一指导思想,鹿城区道教协会召开“道德教育、和谐社会”现场会议:用一系列新思想、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实施了对道教宫观“五形”、“四创”道德建设。即:1、组织形;2、制度形;3、道德形;4、思想形;5、服务形。即四创:1、创新平安场所管理;2、创建宫观经济发展;3、创造道教人才培养;4、创研道教文化建设。发挥教会的特殊优势,以服务和奉献精神,为推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2008年鹿城区道教协会召开“弘扬道教文化、加强宫观管理论坛” 2008年鹿城区道教协会在龟湖饭店召开“弘扬道教文化、加强宫观管理论坛”为主题,深入挖掘探讨中华优秀道教文化所蕴含着丰富思想内涵,作为解决当前宫观管理面临的一些问题,提供智能与启示,实是独有杰出成果,鉴古繁今之举。这不仅是推动道教工作的健康发展,既是弘扬道教教义思想,服务当代社会,践行道教:尊道贵德、修已度人教义宗旨的体现,也反映了道教界人士如何对传承和弘扬道教文化,如何推动道教管理理念。今天召开的《道教文化宫观管理论坛》,是道教文化之根,是宫观管理之本。道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道德经》这个根本。道祖讲:“夫物芸芸,各复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对道教来说:“归根复命”就是要回归到《规范管理》上来,要始终以《创新管理》为指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积极的作用,有着深远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确立管理思路、提高工作效能;二、明确管理目标、适应社会发展;三、建立有“道”的管理制度、展现立“德”的宫观风范;四、创新宫观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弘扬道教经典、完善信仰风范
  道教经籍浩如烟海,教义思想博大精深。道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厚重载体,它既归属于宗教范畴,但又映射诸多文化思想的光华。深入阐释道教经典的思想智慧,我们要弘扬道教优秀文化,继承道教优良传统,必须对道教经籍进行整理,对道教教义思想进行研究,并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推动道教事业的整体发展,服务当代社会,践行道教:尊道贵德、慈爱和同、济世利人教义宗旨的体现,也反映了道教界人士如何传承和弘扬道教经典文化,推动道教事业健康发展。鹿城区道教协会印发经书5000多本,早晚课、玉皇经书、三官经、北斗经、观音忏发给各宫观负责人和教职人员手中,要求他认真学习,虔诚信仰、纯洁心灵,深化理解内涵思想,开拓更多的研究领域。各宫观能起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提高、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作用,能更好地发扬道教经典传播,弘扬道教事业,努力促进和谐社会服务。
热心公益、回报社会
奉献爱心、回报社会是道教的教义精神,也是鹿城区道教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道教历来主张“以道为本、以德为行”,提倡“损有余而补不足”。鹿城区道教界一直关心慈善事业,慈善事业不仅给灾民、老年人、孤儿、残疾人和社会困难户这些弱势群体带来福音,也是弘扬道教济世利人优良传统,发扬中华民族美德的实际行动。做好慈善事业不仅有助于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各种困难,为政府解忧,为百姓解愁。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引导道教徒为社会服务,发扬道教济世利人的精神,结对残疾人、支援新农村建设、贫困生结对、扶贫济困等。我区道教界近几年来捐款总金额达1000多万元,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协会几年来连续被评为省、市、区政府和上级宗教局评为先进单位、荣誉单位、优秀组织奖、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
  总之,区道协在创新发展、道德建设、规范化管理、平安建设、制度建设、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自身建设、文化建设、慈善事业等方面作出了一些应有的贡献,得到了政府和人民的充分肯定。我们感到无比的欣慰,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进一步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和引导广大道教徒,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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