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鹿城区道教协会 | 点击次数:18 | 时间:2023/4/4 |
鹿城区道协简讯 第65期
鹿城区道教协会认真学习贯彻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9月12日,鹿城区道教协会在道协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五次会长办公扩大会议,参加会议有道协理事、各科室办公人员、各片区负责人。
由徐志义秘书长向大家宣读了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
陈高乐会长对新修订《条例》内容作了简单的说明。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发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条例》,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必然要求。新修订《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陈会长对此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组织指导道教各宫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抓紧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二要切实履行新修订《条例》赋予道教团体和宫观的职责;三要按照新修订《条例》建立团体和场所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四要指导全区道教界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加强道教教风建设,自觉运用新修订《条例》维护道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抵制商业不良倾向,配合党和政府做好治理道教领域商业化工作,不断开创道教工作新局面,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各述己见,一致认为新《宗教事务条例》是针对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关系宗教工作法治化关键环节。补充和完善,使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宗教工作关系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的大法,是信教群体发展宗教建设的根本,使我们能大力开展宗教活动的动力,通过学习,使大家把握了新《宗教事务条例》的指引方向,努力开展自己的本职工作,为道教事业贡献新的力量。为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鹿城区道教协会秘书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