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鹿城区道教协会 | 点击次数:18 | 时间:2023/4/4 |
鹿城区道协简讯 第06期 鹿城区道教协会秘书室2011年06月30日 举办鹿城区道教协会教职人员培训班 根据《国宗局3号令》及《浙江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实施办法》的精神,为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事业的管理和有序化,更好地实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鹿城区道协于2011年06月29日在龟湖饭店举办了教职人员培训学习班,参加培训学习的有区民宗局刘海静副局长等领导,鹿城区道协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执行组成员,及全区道教教职人员共150多人。 陈高乐会长作了动员报告,阐明了培训学习的意义、目标和标准,旨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道教教职队伍,区民宗局刘海静副局长作了重要报告,指出了教职人员要“做到四个原则”、“三个加强”。 这次培训学习的具体内容是学《国宗局3号令》、《浙江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实施办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及道教教职人员必知的有关道教知识和认定备案的具体操作。 通过这次培训,学员们热情高涨、信心实足、使这次培训学习取得了完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