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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人生价值观的基本特征——道俗圆融
来源:温州市鹿城区道教协会 关键词:道教信仰 / 神仙信仰 时间:2023/4/2 1:34:58

      道教的主流派强调在入世中出世,即在闹中求静,在尘俗之境修心养性,炼养神仙长生之道。用道教的话说就是外混俗务,內修真道,和光同尘。人生用不着脱离人群,用不着抛弃家室,去深山作隐修之士。东晋著名道士葛洪曾经说:“山林之中非有道也,而为道者必入山林,诚欲远彼腥膻,而即此清净也。”他完全同意这样的观点:“上士得道于三军,中士得道于都市,下士得道于山林。”“大隐隐于闹市” ,“上士得道于三军”,这是葛洪十分赞赏的人生格言,亦即我们通常所讲的,身居闹市而一尘不染。葛洪的人生理想并非纯粹栖遁山林,隐修神仙,他没有忘记建功立业,平治天下。他主张在现世活动中获得精神解脱与肉体飞升,亦即既经时济世,又超凡入仙。成为既能“佐时”,又能“轻举”的上士,是葛洪心目中的理想的修仙者形象,也是他追求的最完美的人生价值目标。在葛洪身上鲜明地体现了道教人生价值观的此在性。
      身在尘世,心却去追踪“道”,于入世中修行,这就是道教主流派的主张。道教的神仙也离我们犯人不远,不时出现在人间,为遭受苦难的人们解除倒悬,锄暴安良,惩恶扬善,甚至下凡安家落户,生儿育女,他们的形象显得亲切可爱、平易近人。道教还有所谓地仙,就脚踏实地生活在这大地上,与人的距离更近。其实在道教哪里,神仙大多是由人转化而成的,人与仙之间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此正应了一句俗话,神仙也是人做的。神仙对于人来说并非高不可攀,可望不可即,人经过自己的努力修炼即可成为神仙。神仙与人生价值的此在性。而神仙恰恰就是道教人生价值观追求的终极目标,对于道教徒来说,人一旦经过修炼转化为神仙,人生也就圆满具足了。
      道教人生价值观的道俗圆融特征,还表现为对儒家伦理的承认和吸取,将其和道教生命哲学结合为一体,形成独具一格的生命伦理学。道教生命伦理学以“劝善成仙”为主体,解决人的生命存在、终极关怀问题,这既是其出发点,又是其目的地。道教的伦理核心是劝人“诸恶莫行,众善奉行”,而规劝的特征则是把行善和人的生命联系起来,此即道教独具特色的伦理价值观。在道教看来,人要想长生成仙,除了修炼生命,或外丹或内丹炼养之外,首要的就是在道德上行善去恶,即所谓“长生之体,惟善为基”,“人善为生,为恶为死”。生命存在的长短和生活质量的高低都与人的善恶行为有关,而善恶产生的渊源得从心性上去找,只要找回了失落的“天性”,心不为外物所动,善就伴随着人的生命,生命即可获得永恒。道教生命伦理学把人的行善去恶变成一种自由的内心情感,使之出于主体的自由,而不是被外在压力所逼迫。尽管有外在神的监视,但最终是要形成个人的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行善,只有这样才能“成仙不死”。葛洪《抱朴子内篇·对俗》引《玉钤经中篇》说:“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忠孝”、“仁信”为儒家伦理的核心范畴,以此作为道教神仙追求神仙长生的“本”,这就极大凸显了道教人生价值观的此在性,解决了仙与圣之间的冲突,形成道儒互补的人生。所谓儒道互补,也包含了儒道二家在人生价值观念上的相互弥补借用。对一个虔诚的道教信徒来讲,借助于儒家伦常,既有利于在传统的宗法伦理社会中寻找立足之地,也满足了他成仙了道的人生步伐。道教始终坚持了修仙和儒家伦理相结合,这就使其人生价值观的此在性不退色。
      由上述分析可知,道教人生价值观的的确确是此在而非彼在的,它就在此岸的真实世界中而非彼岸的虚幻世界去寻求人生真谛,它强调人生应当在入世中修道,即在尘俗之境修心养性、炼养神仙长生之道,出污泥而不染,最终实现人向仙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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