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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十一章至第二十章
来源:温州市鹿城区道教协会 关键词:道教经文 / 道德经 时间:2023/4/5 3:29:47

第十一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第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于天下。
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第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弊不新成。
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第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第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
第二十章
绝学无忧。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怕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乘乘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馀,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纯纯兮。众人昭昭,我独若昏。众人察察,我独闷闷。忽兮其若海,漂兮若无所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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